桑林峰
2016年10月11日08:23 来源:光明日报
前不久,福建省龙岩市纪委对原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党员干部朱世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通报中“诬告陷害他人”的表述值得注意,龙岩市纪委依据党纪党规惩处诬告者的做法值得肯定。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我们不反对依据事实向上反映问题,也提倡实事求是、光明正大的实名举报,但坚决反对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的诬告。
诬告者往往是为了个人私利,抛弃道德规范,丢掉党规党纪,对别人进行栽赃陷害,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诬告是一种极为卑劣、卑鄙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严厉惩处。
为什么有人喜欢诬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一招往往成本较低、见效较快,而且屡试不爽。
中国古代有位半瓶子醋的画家,最擅长的就是画鬼。若叫他画一幅风景画或人物画,他只能端着笔做痛苦状。他曾经这般自白其“经验”:世界上最容易做的事就是无中生有,大家都没有见过的东西最容易让人着迷和相信。画鬼一事和诬告之情,惊人地异曲同工。
正因此,历史上伍子胥被伯嚭诬陷,主父偃被公孙弘诬谗,萧望之被石显诬枉,刘文静被裴寂诬蔑,寇准被王钦诬控,胡林翼被钱宝清诬赖……诬告者都是用尽歪曲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东汉时,一名叫燕广的布衣,还因为诬告之能事,被汉明帝封为“折奸侯”。可见诬告者的收获也是颇丰的。只不过他们的“收获”,是靠出卖道义、抹杀公义换来的。
联系现实生活,少数党员干部为了快速获利,也不惜用诬告之法。有的看别人德才兼备,就心生嫉妒,采取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办法进行诬告,让优秀者遭受打击而失去工作的劲头;有的看别人挡住自己的升迁之路,就凭空捏造、歪曲事实,混淆组织的视线,导致他人进步之路被阻,自己借势而上。如此行为,不仅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还会造成“带病提拔”问题,是对党内关系的严重伤害,是对政治生态